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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同仁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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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翰·朗在密歇根出生,高中与大学都在底特律打球。

路易不认识他,这不奇怪,前世的他虽然从事职业篮球的工作,但他是个80后。

他对NBA的了解,还是从乔丹那个时期开始的。

即使是90年代,他也只认识那些个大牌球员,一直到21世纪10年代,出于帮助球队引进美国外援的需要,他对NBA球员的了解才全面了起来。

90年代他尚且了解不多,何况是70年代?

他只能用他在前世还算得上专业的眼光来审视约翰·朗。

在他看来,朗从身材来说,具备不错的职业前景,1米96,投篮能力出众,就像路易之前做好的球探报告——能在罚球线位置出手。这在70-80年代的职业篮球,有很大的价值。

他可以为那些喜欢在低位作业的内线拉开一定的空间。

对了,现在是没有三分线的。

也就是说,这些能在禁区外投篮的人,理论上能起到和未来那些在外线拉扯空间的投手一样的作用。

然后,路易发现自己错了。

让这样的人当空间射手有些浪费,以大学的强度来说,他能运球突破和背打,但他最具特点的技巧是在左右四十五度切出接球投篮。

如果要给他找个模板,路易无法从他最熟悉的CBA着手。不是CBA没有无球跑动接球投篮高手,而是CBA很少有角色球员为了中距离的空位这么跑,因为他们在三分时代打球。

如果要从NBA下手的话,他没看过汉密尔顿打球,因此他认为某种程度上,朗的左右两翼切出接球投篮很像科比、乔丹这些锋卫摇摆人。

他是场上最出众的球员,尽管没有成为巨星的底子,但这样的人肯定能够打进NBA。

他会是个不错的角色球员。

路易心里想着。

要制作一份专业的球探报告,光有球员的技术分析是不够的,他得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人。

他不能大老远跑到密歇根打听,所以,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学校里的密歇根人,或者在密歇根有关系的人。

结果还真让他找到了。

非常好,对方和他一样都是大一新生,而且是个留着时下流行的蘑菇长直发型的漂亮女孩。

当时他正在俄亥俄体育场健身,刚好,她也在。

这年头,有健身意识的美国人不多见。他们之所以会有交流,是因为有人在健身房里抽烟。

来自现代的路易当即呵斥道:“可以请你到外面抽吗?”

下一个瞬间,路易的大脑给了他信息,烟民遍布美国,由于《室内环境法》和《公共环境法》还有待完善,或者还未颁发,烟民们有权利在任何他们可以点火的地方抽烟。

这包括了餐厅、电影院、体育馆、飞机上——没错,飞机上——当然,健身房不是万金之地,凭什么不能抽烟?

被无故训斥的人面色不善地转过头来:“别多管闲事,东方人!”

当时路易刚刚完成一组卧推,坐在角落休息,因此,对方并不知道他有一米九的身高。当他站起来,冷峻的脸像看死人一样看着那个人的时候,对方的脸上出现了惧意:“我再说一遍,别在这里抽烟。”

然后,莎雅——那个挽救了一场冲突的天使出现了,她把那人劝开,和路易交流了几句。

路易得知她是密歇根人,

脸色顿时灿烂了起来,他试图让自己看着友善一点:“其实我不是一个主张暴力的人。”

他们交流了下,路易发现他的身材和脸在这似乎很吃得开,几乎不费吹灰之力,他们当晚就在床上完成了灵魂的共鸣,更值得高兴的是,莎雅是个篮球迷,她认识约翰·朗,因为他们来自同一个小镇。

当路易拿出笔和笔记本的时候,莎雅被他郑重其事的样子吓了跳。

“你在做什么?”

“只是记录,请继续。”

莎雅给了朗很高的评价,从球迷的角度来说,有点太高了。

她把朗形容为“一个斗士”,对于他的比赛态度,更是以“永远知道努力和拼命”来描述。

“他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很出名了,连印第安纳大学的鲍勃·奈特(Bob Knight)教练都向他送去了邀请信。”莎雅点了一根香烟,“但他是个有责任心和使命感,且忠于家乡的人。”

鲍勃·奈特?路易感觉耳熟,脑海中再次传递出了一些信息——两年前,奈特率领印第安纳大学夺取NCAA冠军。但这则消息对路易用处不大,他单纯觉得这人的名字耳熟似乎和乔丹有关。

建议开拓者选乔丹打中锋的貌似就是这位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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